2021-04-10 21:43:01 甘肃公务员考试网 //gs.huatu.com/gwy/ 文章来源:陇南市教育局
【导读】华图甘肃公务员考试网提供以下公务员考试信息:陇南市教育局发布:2021年上半年陇南市教育局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关注公众号:甘肃华图(gshtjy),获取更多资讯!
为科学规范、安全有序做好陇南市2021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测试对象
本着方便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根据甘肃省教育厅语言文字测试培训会议精神,取消地域报考限制,凡对《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有需求的社会人员及在校学生均可报名,请报考人员根据各自需求合理选择报考时间。
二、测试计划及时间安排
我市2021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计划年内共组织4次测试,上半年和下半年各进行2次。上半年测试计划已经省教育厅审批,报名时间为4月12日至16日、6月14日至18日。测试时间为5月15日至16日、7月10日至11日。
三、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统一为网上报名。首次报名4月12日上午10时开始,请报考人员登录“甘肃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gsbm.cltt.org/pscweb/index.html),选择“陇南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自主选择测试日期进行网上报名。因系统原因,建议考生使用谷歌浏览器进行报名,其他浏览器可能会出现选项不全、不能打印准考证的情况。报名上传的照片用于打印准考证,要求为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小于1M。
请报考人员按要求认真填写并核对个人信息后再提交。信息提交后不能修改,因个人信息填写有误影响缴费、测试及后续相关事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后果。
受系统及机位限制,每次测试名额600人,如报名人数较多,网上报名可能会在短时间内满额,如显示剩余名额为0即为人数已满,报名通道随即关闭,请提前做好准备。
四、缴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1.缴费标准
依据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甘价费[2009]93号)规定,社会人员报名测试费每人次60元,在校学生报名测试费每人次35元。
2.网上缴费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在收到缴费短信及缴费识别码后,需在4月19日—20日内两天内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www.gszwfw.gov.cn),选择便民服务专栏中的统一公共支付平台非税缴款模块,输入缴款识别码、姓名后,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扫码支付。如4月19日17:00前未收到缴款信息,可拨打电话0939-8233596询问。
缴费成功后,考生可在查询(打印)中选择票据查询打印功能,自行打印非税发票,发票只能打印一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缴费成功通过审核后,4月26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情况,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现场测试
1. 测试时间:5月15日至16日、7月10日至11日。
2. 测试地点:陇南电大(陇南火车站左侧)。
3. 疫情防控要求:应试人员在测试期间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到科学防控,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和管理。经工作人员体温测试在37.3度以上且有咳嗽症状人员不得参加测试。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前必须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坐后可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佩戴。
4. 测试期间实施考生信息规范采集与防作弊方案,工作人员现场采集考生本人电子照片和指纹、准考证、身份证等信息,多方比对考生身份,坚决杜绝替考等作弊行为。
5.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规定时间持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测试,超过时间30分钟做弃考处理。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1. 考生自测试25个工作日后,登录“全国普通话测试信息资源网”(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成绩,40个工作日后凭准考证和身份证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2. 领证时间:每周一至五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同时为方便考生,对有证书邮寄需求的考生,市语委办将联系中国邮政为考生办理邮寄到付,市语委办不收取任何邮费,考生收到证书后自行向邮政支付邮资。
3. 领证地址:陇南市教育局语委办(武都东江新区广电大厦13楼1309室)
4. 联系电话:0939-8233596
八、注意事项
1. 本测试站未与任何培训或中介机构有合作关系,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在报名和缴费等各个环节增强防范意识,防止发生网络诈骗事件。
2. 考生可在考试之日起三年内凭准考证或身份证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逾期按作废证书处理。
3.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自考试之日起在五年内遗失或损毁者,可登录“甘肃省教育厅政务服务平台”(https://jyt.gansu.gov.cn/online_apply/index.xhtml),在“便民服务”下载表格,到指定地点补办证书,超过五年不再补办。
4. 对于考试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5.测试期间,如若受到疫情突发状况影响,将另行调整测试安排,以“陇南市教育局”官网及“陇南教育”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2021年4月9日
(编辑:干饭人)贴心微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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